- 辦理單位:
- 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文創媒體藝術推廣協會、華視文教基金會、中國視協藝術家詩書畫學會、北京中央電視書畫頻道、台灣節目內容產業協會、中華民國電視節目製作同業公會、中國美育網
- 協辦單位: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、台灣美術協會、風野藝術協會、嶺南國畫學會、中國畫學會
- 策劃執行:赫聲行
- 指導顧問團:(按姓氏筆畫排列)
江明賢、李奇茂、李健儀、周澄、林永發、林進忠、施春茂、袁金塔、張炳煌、張重金、許文融、連勝彥、陳克謙、彭宇薰、黃光男、黃進龍、歐豪年、蔡俊章、韓學宏、蘇凡凌、蘇峯男、蘇憲法
- 徵件及評選要點:
- 徵件對象:國內外愛好繪畫創作者,實際年齡需滿16歲以上
- 徵件資格:二年以內之創作,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之作品。
- 徵件類別:油畫類、水彩類、水墨類、書法類
- 作品規格
類別 |
規格 |
油畫類 |
30~50號(F.P.M皆可),需裝裱,,裱裝完成尺寸不超過146×121公分。 |
水彩類 |
四開畫紙 [約54.5公分*39.5公分]表示,需裝裱,裱裝後不得超過85×69公分。 對開畫紙 [約79公分*54.5公分]表示,需裝裱,裱裝後不得超過109×85公分。 |
水墨類 |
限全開長條,需裝裱,裱裝卷軸不超過高210cm,寬不超過90cm。 |
書法類 |
限全開長條,需裝裱,裱裝卷軸不超過高210cm,寬不超過90cm。 |
註:
|
- 參賽相關須知:
- 報名費用:酌收工本費NT500元(一類),贈送藝術教學DVD一片,繳費報名後不予退費。
- 繳費方式:
(1).郵局劃撥帳號:50292031 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文創媒體藝術推廣協會
(2).現場繳費。( 100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25巷16號1樓 )
- 報名方式:(以下兩項都需完成才有報名成功)
- 請上2016第六屆金赫獎全球藝術大賽報名網站填寫報名資料。網站:http://goo.gl/forms/SCGaiVm1Ql
- 請於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前(以郵截為憑),將參賽相關資料,掛號郵寄或逕送至「100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25巷16號1樓」金赫獎全球藝術大賽 活動組收,信封註明「參加2016第六屆金赫獎全球藝術大賽○○類」。
- 需繳交資料如下:
- 報名表:詳細填寫個人背景資料。(附件一)
- 作品送件表:一式兩份,分別填寫,並需貼於作品背面及作品外包裝之右上角。(附件二)
- 作品圖檔光碟:「300dpi解析度,1MB以上,jpg檔」,光碟封面請寫上參賽者姓名、參加類別及作品名稱。
- 繳費劃撥證明單。(現場繳費者不需附)
- 原作,需裝裱。
- 獎金及獎勵:
類別 |
金赫獎(1名) |
銀赫獎(1名) |
銅赫獎(1名) |
佳作(若干名) |
油畫類 |
獎金5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專訪 銷售所得10% |
獎金2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採訪 銷售所得10% |
獎金1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採訪 銷售所得10% |
電視節目採訪+獎狀 銷售所得10% |
水彩類 |
獎金5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專訪 銷售所得10% |
獎金2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採訪 銷售所得10% |
獎金1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採訪 銷售所得10% |
電視節目採訪+獎狀 銷售所得10% |
國畫類 |
獎金3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專訪 銷售所得10% |
獎金1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採訪 銷售所得10% |
獎金5千元+獎狀 電視節目採訪 銷售所得10% |
電視節目採訪+獎狀 銷售所得10% |
書法類 |
獎金1萬元+獎狀 電視節目專訪 銷售所得10% |
獎金5千元+獎狀 電視節目採訪 銷售所得10% |
獎金2千元+獎狀 電視節目採訪 銷售所得10% |
電視節目採訪+獎狀 銷售所得10% |
- 獎勵
- 得獎者除高額獎金、獎狀外,將製作電視新聞(價值100萬),節目曝光於海內外電視頻道,主要曝光於「北京中央電視書畫頻道」。該頻道為中國唯一美術專業頻道,收視觀眾高達一億兩千萬人口。作品也於台灣、美國、日本及大陸各省份巡迴展示其作品與成就。
- 「赫聲行」將與所有得獎者,簽訂三年經紀合作計畫,進軍全球藝術市場。(作品另外提供,合約另訂)
- 將金赫獎得獎作品及專訪與評審評語集冊印行及錄製專冊。
- 頒獎典禮將由電視台全程拍攝紀錄播出。
- 透過電視頻道及平面媒體優勢提升藝術品曝光率及創作者知名度。
- 作品配合中國藝術聯展由成都、北京、廣州、西安、瀋陽、上海、武漢、南京、杭州、臺北等,巡迴展售,並透過媒體及藝術單位聯合宣傳達成目標。
- 得獎作品透過各種形式銷售,所得依照:創作者10%、主辦單位90%分配之。
- 發表此計畫之成果,透過錄影拍攝,於電視轉播,將鼓勵國際合作,拓展全世界藝術品買賣市場。
- 大賽時程:
作業階段 |
時程 |
備註 |
作品徵件、送件 |
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|
繳交報名表及原作 |
頒獎典禮 |
2016年8月20日下午 |
台北 |
展覽(得獎作品及邀請作品) |
2016年8月21日至9月1日 |
台北 |
海內外公共空間巡迴銷售 (得獎作品及邀請作品) |
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 |
海內外 |
- 評審相關事項
- 由海內外評審委員依據決審送件原作品進行評審,評選金赫獎、銀赫獎、銅赫獎各一名及佳作若干名。
- 得獎名額依得獎水準或人數增減之。
- 作品未達評審標準,經評審委員決議,名次得予從缺。
- 得獎名單將於2016年8月20日頒獎典禮上揭曉。
- 送件及注意事項
- 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受理。
- 所有作品送件後不得提借。
- 所有作品得獎後,亦不退還
- 參加作品請儘量以紙箱包裝,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,請以瓦楞紙箱等包裝,以確保運送安全,如受搬運或顛簸等因素導致作品受損,由作者自行負責。本單位不負包裝之責。
- 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佈展彈性。
- 得獎者作品得參加展出,其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不限時間、地域與次數之研究、攝影、刊印、宣傳與展覽之權利。
- 作品有抄襲、重作、臨摹、代為題字、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布之,三年內不得參賽,已發給之獎金與獎狀予以收回。
- 得獎者於賽後反悔、退賽或退作品將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,賠償金額新台幣100萬元。
- 參賽者若違反大賽相關規定或額外要求其他事項者,十年內禁止參加本賽。
- 得獎者須親自領獎,擇日電視採訪錄影,不能到場領取須有代領人,否則視同放棄獎項。
- 本章若有未盡事宜,得經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,並隨時公告於本單位網頁www.e-artTV.com或www.facebook.com/eartTV,歡迎上網點閱,其他相關事項,請電洽: +886-2-3322-2288或加入金赫獎官方LINE ID:@pqt4362z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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